水泥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供应商
水泥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的供应商主要有北京中科路达试验仪器有限公司等公司,该公司产品具有以下优点: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价格适中,售后可靠。是您理想的供应商之一.
水泥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
一.维卡仪,水泥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主要用途与特点:
水泥稠度凝结时间测定仪主要用于测定水泥净浆的标准稠度用水量和凝结时间。
二. 维卡仪,水泥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主要技术规格
1.滑动部分总重量 300±1克
2.滑动部分zui大行程 70毫米
3.稠度试杆直径 φ10±0.05毫米
4.试针直径 φ1.13±0.05毫米
5.外形尺寸(长×宽×高) 170×110×300毫米
6.净重 约3.8公斤
三. 维卡仪,水泥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构造及性能(见附图)
仪器的主体由底座1、支架5用螺钉连接而成,支架上部加工有两个直径为12毫米的同心光滑孔,以保证滑动部分在测试过程中能垂直下降。滑动部分的下降和固定由紧定螺栓6直接控制。
圆锥模3及玻璃板2放在底座1上面。当测定标准稠度时,滑动部分由滑动杆7、固定圈10、固定螺栓11、指针9、连接杆12、稠度试杆4组成,其总重量为300克±1克;当测定初凝时间时,将稠度试杆换成初凝试针13,其总重量仍为300克±1克;当测定终凝时间时,则换为终凝试针14,其总重量仍为300克±1克。示值板8刻有两项刻度S和P,S项刻度每一格为1毫米;P项刻度为标准稠度用水量,以水泥重量百分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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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
6.1 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4.o%
7.1 三氧化硫
按GB/T 176进行。
7.2 细度
按GBl345进行。
7.3 凝结时间、安定性
按GBl346进行,但作以下补充规定:安定性试体湿气养护24h,若强度较低,可适当延长,但总湿气养护时间不得超过48h,并作记录。
7.4 流动度
按GB/T 2419进行。
7.5 泌水率
按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进行。
7.6 强度
按GB 177进行,但作以下补充规定:水灰比按GB/T 2419确定,流动度要求范围为(130±5)mm。当水泥强度较低,试体成型后24h尚不易脱模时,允许适当延长,但总湿气养护时间不得超过48h,并作记录。
8 检验规则
8.1 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标号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以不超过200t和不超过3天产量为一个编号。
取样方法按GB l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所取样品按本标准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需要对产品进行考核的全部要求。
8.2 出厂水泥
出厂水泥应保证出厂标号,其余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8.3 废品与不合格品
8.3.1 废品
凡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强度低于zui低标号指标时均为废品。
8.3.2 不合格品
凡细度、终凝时间、流动度、泌水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强度低于商品标号规定的指标时,均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标号、工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8.4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及试验结果、混合材料种类及掺加量。当用户需要时,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11天内寄发出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数值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2天内补报。
8.5 交货与验收
8.5.1 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8,5.2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 l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天,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天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8.5.3 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交货前或交货时买方(或委托卖方)在同编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
在三个月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水泥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的供应商在国内较多,北京中科路达试验仪器有限公司为理想的供应商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各质检中心,大学院校,施工单位,用户反应良好,欢迎新老客户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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