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砂浆搅拌机
规程
CA砂浆搅拌机
由北京中科路达试验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符合国家标准,使用稳定,精度高,现已广泛装备于各质检中心,大学院校,施工单位,是检测此参数的理想产品。
CA砂浆搅拌机
型号: CAJ-30型
一、概况:
CA砂浆搅拌机根据《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标准要求生产,是拌制水泥沥青砂浆的设备,控制系统采用程控变频技术,具备转速连续可调、数字显示、外型美观、操作方便等优点。
CA砂浆搅拌机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380V
搅拌锅额定容量30L
搅拌料一般为额定容量的30-80%
额定频率:50HZ
额定功率:1500W
搅拌转速:0r/min-200r/min 范围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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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
7 制备
7.1湿拌砂浆
7.1.1材料贮存
7.1.1.1 各种材料必须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7.1.1.2水泥应按生产厂家、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分别贮存,同时应具有防潮、防污染措施。
7.1.1.3细集料的贮存应保证其均匀性,不同品种,规格的细集料应分别贮存。细集料的贮存地面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
7.1.1.4保水增稠材料、外加剂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分别贮存,并应具有防止质量发生变化的措施。
7.1.1.5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级别分别贮存,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料混杂。
7.1.2搅拌楼
7.1.2.1搅拌机应采用符合GB/T 9142规定的固定式搅拌机。
7.1.2.2计量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法定*进行检定,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校准。
7.1.2.3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配合比砂浆的各种材料,并应具有实际计量结果逐盘记录和贮存功能。
7.1.3 运输车
7.I.3.1 应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
7.I.3.2 运输车在运送时应能保证砂浆拌合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
7.1.4 计量
7.1.4.1 各种崮体原材料曲计量均应按质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的计量可按体积计。
7.1.4.2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19规定的范围。
表19 湿拌砂浆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序号 原材料品种 水泥 细集料 水 保岁增稠材料 外加剂 掺合料
1 每盘计量允许偏差/% ±2 ±3 ±2 ±4 ±3 ±4
2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 ±1 ±2 ±1 ±2 ±2
注: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砂浆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
7.1.5生产
7.1.5.1 湿拌砂浆应采用符合本标准7.1.2.1规定的搅拌机进行搅拌。
7.1.5.2湿拌砂浆zui短搅拌时间(从全部材料投完算起)不应小于90 s。
7.1.5.3生产中应测定细集料的含水率,每一工作班不宜少于1次。
7.1.5.4湿拌砂浆在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搅拌站机房应为封闭式建筑,所有粉料的输进及计量工序均应在密封状态下进行,并应有收尘装置。砂料场应有防扬尘措施。
7.1.5.5搅拌站应严格控制生产用水的排放。
7.1.6运送
7.1.6.1湿拌砂浆应采用本标准7.1.3.1规定的运输车运送。
7.1.6.2运输车在装料前,装料口应保持清洁,筒体内不应有积水、积浆及杂物。
7.1.6.3在装料及运送过程中,应保持运输车筒体按一定速度旋转。
7.1.6.4严禁向运输车内的砂浆加水。
7.1.6.5运输车在运送过程中应避免遗洒。
7.1.7 湿拌砂浆供贷量以m3为计算单位。
7.2 干混砂浆
7.2.1材料贮存
7.2.1.1各种原材料贮存应符合本标准7.1.1的规定。
7.2.1.2集料应进行干燥处理,砂含水率应小于0.5%,轻集料含水率应小于1.0%,其他材料含水率应小于1.0%。
7.2.1.3添加剂、填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分别贮存,并应具有防止质量发生变化的措施。
CA砂浆搅拌机
的参数符合国家部门标准规范,各项参数都达到要求,误差小,具有产品可靠,售后有保障等特点,是采购的理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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